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ST尔雅 公告编号:2025042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9.8.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9.8.1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9.8.1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将督促管理层及相关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同时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相关事项,公司结合实际状况采取如下改善措施:
1、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一是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并披露了更正后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二是强化风险意识,积极解决现有问题,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2、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审计监督,促进内控有效执行和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提升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等将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全员学习,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管理层和员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及各项内控制度的培训学习,强化规范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ST尔雅 公告编号:2025041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草桥东路新华创新产业园4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刘友谊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关联交易执行及预计202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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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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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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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5、6、7、8、9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段雯彦对议案 7 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玲、余学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