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及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及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可转债转股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共有98,000元“保隆转债”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414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共有98,000元“保隆转债”换为公司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414股,占“保隆转债”转股前(2025年5月5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1%。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保隆转债”金额为1,389,90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29%。
●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结果
1、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00股,包括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以下简称“2021年预留第二批行权”)内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0股,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以下简称“2023年第一批行权,与“2021年预留第二批行权”并称“本次行权”)内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200股。
2、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84号),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3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9,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57号文同意,公司13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1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保隆转债”,债券代码“113692”。
根据有关规定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保隆转债”存续期限为6年,自2024年10月31日起至2030年10月30日止,债券利率为第一年0.10%,第二年0.3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转股期为2025年5月6日至2030年10月30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保隆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0.11元/股。因公司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增加,自2025年4月2日起“保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0.11元/股调整为40.1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6月11日起“保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0.16元/股调整为39.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2025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5-056)。
(三)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共有98,000元“保隆转债”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414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共有98,000元“保隆转债”换为公司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414股,占“保隆转债”转股前(2025年5月5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1%。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保隆转债”金额为1,389,90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29%。
二、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情况
(一)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2021年11月6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1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8)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期权;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4年7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8)2025年5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2、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9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9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同意为2023年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5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1、行权数量
(1)2021年预留第二批行权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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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第一批行权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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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人数
(1)2021年预留授予第二批可行权人数为60人,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共0人参与行权并完成登记。
(2)2023年第一批可行权人数为416人,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共1人参与行权并完成登记。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5年第二季度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合计为200股。
3、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200股,共募集资金8,852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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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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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9.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故根据相关规则调整了回购价格上限,回购价格不超过58.4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02.47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77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9.36元/股,最低价为38.6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000.30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2.4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77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9.36元/股,最低价为38.6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30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13692 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设立合资公司的概述
为把握汽车全主动悬架系统应用发展趋势,抓住全主动悬架电机液压泵技术业务发展机会,实现业务的快速增长和长期可持续发展,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保隆”)与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威孚金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金宁”)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合肥保隆认缴出资人民币1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威孚金宁认缴出资人民币2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合资公司进展情况
合资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威孚保隆(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楚
注册资本:4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5年7月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柳州北路1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