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2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5年7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2025年7月4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董事长余德忠,董事李军、贾伟东和独立董事史建庄、叶建华、赵剑英共6人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李军,独立董事赵剑英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德忠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监事韩献会,副总经理刘中显,总会计师王萍,董事会秘书李琳。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王璞女士的简历和相关材料,王璞女士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名王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15:00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4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2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名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王璞女士的简历和相关材料,王璞女士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名王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5日
附件
王璞女士简历
王璞,女,197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汇融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兼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主任、河南汇融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王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2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持续发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最终注册额度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的规定,公司对照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主体资格和条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关于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定,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及发行方案
(一)注册和发行规模: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二)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日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四)发行利率: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五)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及下属企业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以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七)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八)发行方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等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并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签署、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涉及本次注册发行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等;
(四)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发行、上市流通、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
(五)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或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必要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发行、注册及存续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2025年7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2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持续发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最终注册额度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的规定,公司对照发行中期票据的主体资格和条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关于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定,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
一、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方案
(一)注册及发行规模: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二)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三)发行日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获准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四)发行利率: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五)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企业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七)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八)发行方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等与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并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签署、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涉及本次注册发行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等;
(四)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发行、上市流通、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
(五)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或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必要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发行、注册及存续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2025年7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2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
(七)出席或者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4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9办公室。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9办公室,邮政编码:450008。电话:0371-69515111,传真:0371-69515128,联系人:魏强龙。
(六)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896”,投票简称为“豫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备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