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上接118版)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杰先生简历
张杰,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宜昌国诚涂镀板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会计师,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产业投资部部长。
截至目前,张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张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杰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田卫星女士简历
田卫星,女,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华西医科大学药学专业本科,执业药师。曾任中国麻醉药品协会秘书长,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风险与运营管理部副主任、工业与质量管理部副主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发展部部长,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任。现任中国麻醉药品协会会长、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29.SH)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田卫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田卫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田卫星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余玉苗先生简历
余玉苗,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后,美国加州大学厄湾分校、香港科技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与成本研究会理事、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205.SZ)独立董事、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广东融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曾任金域医学、中百集团、中安科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余玉苗先生长期从事资本市场财务会计、审计理论研究,已出版《审计比较研究》《审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等十余部著作,在《管理科学学报》《南开管理评论》《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经济管理》等重要杂志上发表60余篇论文,多次获得湖北省、武汉大学优秀学术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主持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的研究课题。
截至目前,余玉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余玉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余玉苗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向海龙先生简历
向海龙,男,1985年出生,无党派人士,民商法硕士,三级律师职称。曾历任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020年7月至今,任北京盈科(宜昌)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律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截至目前,向海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向海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向海龙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2025-091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30日
至2025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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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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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境内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境内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430075。
3、登记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拟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预先登记手续,会议召开时必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7-87597232、87173805,电子邮箱:renfu.pr@renfu.com.cn;
2、联系人:阮女士、严女士;
3、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有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签字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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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章程中载明的负责人;
2、内容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此证明书作为办理事项申请材料附件。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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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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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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