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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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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更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任期三年。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人选进行选举,会议以现场召开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于斌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其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拟选举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附: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于斌平,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2004年在深圳远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历任软件工程师、研发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2004-2006年在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任EAS总体规划部经理;2006-2010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任信息技术总监;2010年3月加入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历任国美在线CTO、国美互联网CTO、国美零售CTO、国美零售副总裁、国美控股集团技术委员会主席。2021年12月加入齐心集团,任数字化中心CTO。本次选举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于斌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会部分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7月18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7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

召集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

6、会议的通知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6人,代表股份378,408,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6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09,631,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0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2人,代表股份68,776,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2人,代表股份68,776,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2人,代表股份68,776,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7%。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库存的回购股份为9,600,000股,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需扣减已回购股份,为此公司本次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711,707,933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就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采用累积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陈钦鹏、黄家兵、戴盛杰、黄世政、陆继强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钦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372,502,881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71,709股)。

(2)选举黄家兵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372,503,575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72,403股)。

(3)选举戴盛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372,503,063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71,891股)。

(4)选举黄世政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372,503,064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71,892股)。

(5)选举陆继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372,503,069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71,897股)。

2、采用累积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车晓昕、陈燕燕、廖睦群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车晓昕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372,498,528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67,356股)。

(2)选举陈燕燕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372,499,807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68,635股)。

(3)选举廖睦群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372,499,509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68,337股)。

3、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690,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4%;反对4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9%;弃权2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8,059,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68%;反对4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6%;弃权2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6%。

以上议案均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程静、童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共同推选公司董事陈钦鹏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陈钦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充分研究,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陈钦鹏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车晓昕女士、陈燕燕女士、陆继强先生,车晓昕女士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陈燕燕女士、廖睦群先生、黄世政先生,陈燕燕女士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廖睦群先生、车晓昕女士、黄世政先生,廖睦群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钦鹏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聘任王占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黄家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王占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声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董事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王占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王占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

王占君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3002400

传真号码:0755-83002300

电子邮箱:stock@qx.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以上三项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罗江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罗江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要求。

罗江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3002400

传真号码:0755-83002300

电子邮箱:stock@qx.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刘峻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峻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相关人员简历:

陈钦鹏先生:

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0年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齐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第七届政协委员、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副理事长。现选任董事长、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人)。

陈钦鹏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6,400,999股;通过个人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86,075股。

陈钦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2022年分别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及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除此之外,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家兵先生:

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应用会计与金融理学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1997-2002年任职湖北枣阳化学工业总公司成本科长,2002-2009年任职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照明电器事业部财务经理,2009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营销财务科经理,财务会计科经理,2018年5月-2022年4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选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

黄家兵先生持有150,990股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2022年分别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及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除此之外,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戴盛杰先生:

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2005年担任上海齐心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2011年担任上海新东方奥菲斯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B2B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选任副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

戴盛杰先生持有86,550股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占君先生:

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选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王占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江龙先生:

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学学士,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2007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企业文化主管、企业文化经理等职,现任证券投资部证券总监。2010年-2016年任公司职工监事,2017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选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罗江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峻先生:

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2007年至2011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西非地区部区域内控负责人,2012年至2013年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与审计部副经理,2013年至2017年任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7年至2018年任深圳市花样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审计负责人,2018年至2020年任维也纳酒店集团审计监察总经理。2021年7月加入本公司,2021年10月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现选任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刘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于斌平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产生。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已完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更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任期三年。

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于斌平先生、黄世政先生、陆继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于斌平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选举车晓昕女士、陈燕燕女士、廖睦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车晓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选举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成员中已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陈钦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充分研究,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陈钦鹏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车晓昕女士、陈燕燕女士、陆继强先生,车晓昕女士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陈燕燕女士、廖睦群先生、黄世政先生,陈燕燕女士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廖睦群先生、车晓昕女士、黄世政先生,廖睦群先生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聘任陈钦鹏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王占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黄家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王占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