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触及5%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5-044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触及5%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5%以上股东减持其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叶金友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6,588,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叶金友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92,467,301股公司股份均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7月29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79,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95% ,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5%以上股东减持其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股票代码:600527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金友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清水湾32幢1803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
签署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进行减持,所减持的股份均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不存在违反股东减持承诺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2,467,3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95%,上述股份均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6,588,1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07月28日至 2025年07月29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79,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95% ,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金友
日期:2025年07月3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