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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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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0版)

2025-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版)

注:我司旗下定期开放产品在开放期间开通转换业务的,也适用于与本基金在开放期间的基金转换。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本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一年后,在本基金处于开放期间时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对应前端申购费率为0.8%,赎回费率为0,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5元,并且转入基金对应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0元

转出金额=10,000×1.080=10,800元

补差费(外扣)=10,800×1.5%/(1+1.5%)-10,800×0.8%/(1+0.8%)=73.89元

转换费用=0+73.89=73.89元

转入份额=(10,800-73.89)/1.05=10,215.34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10,000份本基金份额一年后,在本基金处于开放期间时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215.34份。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人转换基金成功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办理权益转换的登记手续,投资人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2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5)对于转出基金的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余额,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若某笔转换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不足最低余额时,该笔转换业务应包括账户内转出基金的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6)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赎回处理的原则。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6.2 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江苏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东莞银行、宁波银行、微众银行。

2、证券(期货)销售机构:渤海证券、万联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国联民生证券、世纪证券、恒泰证券、粤开证券、国金证券、西南证券、华鑫证券、申万宏源西部、开源证券、中信建投期货、银河证券、中信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国元证券、申万宏源、长城证券、中泰证券、光大证券、中信期货、广发证券、东海证券、国都证券、国盛证券、英大证券、国泰海通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西部证券、中信证券(山东)、长江证券、国新证券、大同证券、中邮证券、爱建证券、南京证券、信达证券、平安证券、国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西证券、首创证券、中信建投。

3、第三方销售机构:汇成基金、雪球基金、苏宁基金、京东肯特瑞基金、华源证券(鑫理财)、博时财富、中国人寿、中正达广、诺亚正行、上海好买、陆基金、上海天天、深圳众禄、浙江同花顺、盈米基金、基煜基金、挖财基金、蚂蚁基金、上海利得、腾安基金、奕丰基金、创金启富、和耕传承、度小满、中证金牛、意才基金、上海长量、海银基金、阳光人寿。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本基金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含)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3、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永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