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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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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5-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25年5月9日终止,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成立财产清算小组,履行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报告全文于2025年8月7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yhjh.chinastock.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10-89623098)咨询。

特此公告。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以及《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因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集合计划”)触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事由且无须另行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管理人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已经依法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资产管理合同。

本集合计划的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5月9日。自2025年5月12日起,本集合计划进入清算程序。本集合计划自2025年5月10日(最后运作日次日)至2025年5月16日(清算结束日)期间进行了集合计划财产清算。

《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于2025年8月6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于2025年8月7日由管理人在规定网站向份额持有人公告。

根据本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在扣除管理费、其他负债等费用后,剩余资产应按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截至2025年8月7日,本集合计划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338,613.87元。可分配的清算资金将于2025年8月8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以登陆管理人网站(https://yhjh.chinastock.com.cn)查询有关公告详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管理人客服电话010-89623098进行咨询。

本公告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