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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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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5-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4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18楼第三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由志强(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高雪菘、张晓丹、程龙、艾琳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程龙、艾琳是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崔金波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毅同志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吉视传媒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为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全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芶芸、宋安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5-025

债券代码:250052 债券简称:23吉视01

吉视传媒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8月6日、7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2025年8月8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12.35%,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为39.90%,公司股价存在短期上涨过快后的下跌风险。

● 根据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476.93万元,出现亏损。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吉视传媒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59.09万元至 -23,323.87万元,将出现亏损。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项业务推进平稳有序。

● 公司关注到,近期有媒体报道将公司归于国资云、影视等热门概念。经公司自查,公司不涉及“国资云”相关业务;不参与投资目前上映的影片。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5年8月6日、7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025年8月8日,公司股票换手率为12.35%,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为39.90%,公司股价存在短期上涨过快后的下跌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核实,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项业务推进平稳有序。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广播电视台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近期有媒体报道将公司归于国资云、影视等热门概念。经公司自查,公司不涉及“国资云”相关业务;不参与投资目前上映的影片。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下跌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根据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476.93万元,出现亏损。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吉视传媒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59.09万元至 -23,323.87万元,将出现亏损。此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审计,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