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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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8月22日17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nvestor_relationships@wayzim.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应不迟于2025年8月22日17时,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
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8月22日17时之前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泰三路979号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泰三路979号
邮编:214000
联系电话:0510-82201088
邮箱:investor_relationships@wayzim.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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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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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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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5-037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6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对《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