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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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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1版)

注释2、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通过设备购置及软件研发,有利于提升公司全方面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物流信息化技术的提前布局,从而提升公司在现代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其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5-037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8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5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存在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放弃表决或者不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中铁特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的9:0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处,邮编:10005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中铁特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英伟 曹宁宁

联系电话:010-51879802

传真:010-51876750

邮箱:caoningning@crscl.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处

邮编:100055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3,投票简称:特货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