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80 公司简称:吉华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不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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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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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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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和《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20元,共计募集资金17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795.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4,204.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56.4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248.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2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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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系2025年4月28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使用2,8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城厢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原用于“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1872904479)。项目变更后,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0104016001136378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划入上述新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办理完成了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吉华集团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账号:71030122000624628)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支行(账号:8110801012801165039)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止到2023年6月10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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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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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18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涉及的募投项目为“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变更的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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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国内外市场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公司终止实施原项目三“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项目四“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以上项目后,为更好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66,852.2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期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9,659.22万元),用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3.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市场环境、项目效益及公司实际运营等因素,公司终止实施项目“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由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及“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以上项目后,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7年1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684,095.24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433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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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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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邵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叶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2025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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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产品销量包含了部分外购成品再销售的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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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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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账面资产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产生减值迹象,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公司测算,本年共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4,696,542.92元,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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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442,144.63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经测算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254.398.29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6,305.690.89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4,948,707.4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度净利润24,696,542.92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24,696,542.92元。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资产后更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