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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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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5-02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至9月4日(星期四)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j_dfhyrq@dfhyrq.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3:00-14: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举办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明

董事、副总经理:李伟伟

董事、财务总监:田佳

董事会秘书:周静

独立董事:范敏燕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至9月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j_dfhyrq@dfhyrq.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994-2266135、0994-2266212

邮箱:xj_dfhyrq@dfhyrq.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5-020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 11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1100

(二)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10:00-14:00点,下午16:00-20:00点。

(三) 登记办法: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另外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联系人:周静

(七) 联系电话:0994-2266135 传真:0994-2266212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5-017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其他披露事项(二)其他披露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2025年半年度报告》《东方环宇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包括: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4、《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5、《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及工作细则,具体包括:

1、《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4、《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6、《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8、《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9、《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1、《内部审计制度》;

12、《总经理工作细则》;

1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新增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包括:

1、《市值管理制度》;

2、《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6、《印章管理制度》;

7、《内部控制制度》;

8、《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

9、《财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 报备文件

1、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5-01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2025年半年度报告》《东方环宇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拟免去殷良福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拟免去张可先生非职工监事职务,公司拟不再设职工监事。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监事会仍将继续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