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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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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6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审议程序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于2025年8月25日通过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审议。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26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49.81%股权的重要参股子公司晶恒希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恒希道”),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上海盛芯腾接力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芯腾”),盛芯腾拟以现金方式向晶恒希道增资1,800万元。公司、徐州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芯基金”)和宁波云德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德半导体”)放弃对晶恒希道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购买权。本次增资后,晶恒希道仍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子公司,公司对晶恒希道的持股比例由49.81%变为44.75%,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刚、吴桂芳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存在增资方未及时缴纳增资款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易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交易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等进行登记备案,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的核准意见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实施战略规划及支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晶恒希道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盛芯腾,盛芯腾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认缴晶恒希道新增注册资本1,800万元。公司、盛芯基金和云德半导体放弃对晶恒希道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购买权。本次增资后,公司对晶恒希道的持股比例由49.81%变为44.75%,晶恒希道仍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子公司。

因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刚担任晶恒希道董事长、公司董事吴桂芳担任晶恒希道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晶恒希道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不含已履行相关程序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标的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标的为公司放弃关联参股公司晶恒希道本次增资优先购买权所对应的股权,交易类别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放弃权利”。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最近12个月内增资情况

最近12个月内,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晶恒希道增资2,600万元,公司对晶恒希道的持股比例由40.00%变为49.8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除上述情况外,晶恒希道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刚担任晶恒希道董事长,公司董事吴桂芳担任晶恒希道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晶恒希道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放弃对晶恒希道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五)业务情况说明

晶恒希道重点聚焦于半导体材料领域,致力于半导体材料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以及半导体材料领域的投资布局。

(六)主要财务数据

晶恒希道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晶恒希道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浙江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七)本次增资前后晶恒希道的股权结构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盛芯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州易科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盛芯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易科汇(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八)增资标的权属情况说明

晶恒希道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经查询,晶恒希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经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按照每股1元价格进行增资。本次交易价格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放弃对晶恒希道本次增资扩股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策略和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晶恒希道44.75%的股权,晶恒希道仍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子公司。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存在增资方未及时缴纳增资款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易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交易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等进行登记备案,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的核准意见为准。

六、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后,晶恒希道仍是公司重要参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策略和战略规划。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刚、吴桂芳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表决同意。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29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昊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昊玳女士为公司法人股东提名的董事,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现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昊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张昊玳女士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昊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昊玳女士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谨向张昊玳女士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张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张丹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张丹女士简历

张丹,女,198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至2021年,就职于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局、国际合作业务局,历任客户经理、副处长;2021年至今,就职于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投资一部、投资四部资深副经理。

截至目前,张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31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经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不迟于2025年9月10日17:00,信函封面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70-3091960

3、邮箱:Grandit_IR@grandit.com.cn

4、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

5、 邮政编码:324004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