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10 公司简称:东方材料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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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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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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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7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侯琳琳女士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侯琳琳女士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侯琳琳女士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唐晓薇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具体情况如下:
一、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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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侯琳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针对财务总监职务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或义务,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无分歧,亦不存在需向投资者说明的重要事项。侯琳琳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侯琳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新聘任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庄盛鑫先生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唐晓薇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唐晓薇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专业能力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晓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附件:唐晓薇女士简历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唐晓薇女士简历
唐晓薇,1988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8月至2017年9月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7年10月至2023年5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23年5月至2024年9月任君原电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唐晓薇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除此之外,唐晓薇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田俊先生的辞职报告。田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田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其《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202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收入产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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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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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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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算力业务收入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算力业务收入1,315.8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7.57%。算力业务成本794.30万元。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