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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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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72 公司简称:康恩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5-042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和8月2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姜毅、董事叶剑锋因出差在外无法参会,分别委托董事蒋倩、董事吴律文代为出席会议并根据其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意向进行表决。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周璠主持。公司监事胡夏平、王栋,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金祖成,总裁顾问罗国良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事前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年薪清算结果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办法》《领导班子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有关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指标考核结果及年薪清算结果。

本项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5-043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一一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报告期内分销售模式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有关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5-04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身份类别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三)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7日,浙江康恩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股东胡季强先生出具的《告知函》,因胡季强先生发展其控制的企业业务的资金需求,近日来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总股本的1%。2025年8月25日,胡季强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A121315819股票账户中所持本公司股份24,000股,减持均价为4.66元/股;2025年8月27日,胡季强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其A333570906股票账户中所持本公司股份5,000,100股,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000,000股,减持均价为4.46元/股。以上减持股数合计5,024,1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2,524,267,371股(按2025年8月26日公司总股本计,下同)的比例为0.199%,导致相关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季强先生、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由357,010,256股减少至351,986,156股,占本公司现总股本的比例由14.143%减少至13.944%,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因胡季强先生为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两者系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说明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规定,因胡季强先生A333570906股票账户中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性质为其分别于2012年、2015年参与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胡季强先生A121315819股票账户中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性质为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即二级市场)买入取得,因此胡季强先生本次减持不适用该指引第十条有关股东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的公司非控股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督促股东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