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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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取消广发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具体措施如下:自2025年8月28日起,本基金取消原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合计不得超过100.00元的限额,恢复正常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调整赎回费率并修订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8月29日起调整广发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750)的赎回费率,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调整情况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原赎回费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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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25%计入基金财产。
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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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本公司于公告当日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相关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8月29日起生效。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调整赎回费率并修订法律文件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附件:《广发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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