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蓝特光学

股票代码:688127

信息披露义务人1:徐云明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25室-73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3:徐桂明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4:徐梦涟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导致的合计持股比例下降到40.0000%的权益变动

签署日期:2025年8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徐云明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徐桂明先生为徐云明先生之弟;徐梦涟女士为徐云明先生之女。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继续减少蓝特光学权益的行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4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793%。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在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142,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9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1,276,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000%。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164,419,200股减少至161,276,960股,持股比例由40.7793%减少至40.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蓝特光学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被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签字)_____________

徐云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2: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徐云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_______________

徐桂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4:(签字)________________

徐梦涟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签字)_____________

徐云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2: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徐云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_______________

徐桂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4:(签字)________________

徐梦涟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桂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至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283%;股东徐桂明先生拟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至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29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205%。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暨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1,85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0.4588%;徐桂明先生自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1,29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205%。上述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142,240股,相关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40.78%变动至40.00%。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线的整数倍。

注:上述数据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桂明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