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5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半年报财务报表》,经事后审核发现,因公司财务部报表制作疏忽,错将“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上一期数据与合并现金流量表上一期数据混同,同时报表附注几处子项目数据列报类别及金额有误。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针对上述错误对外发布了更正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55)》)。
就上述事项,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郑运、杨辉、李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0号 )(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警示函》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经查,惠天热电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半年报财务报表》存在部分内容制作、录入错误等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惠天热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证监会令第226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 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运、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辉、董事会秘书李志应当对上述违规行为负责。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郑运、杨辉、李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针对上述信息披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相关部门全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相关人员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给予了严厉批评。同时,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并制定落实了以完善制度流程、加强业务学习宣贯、强化校验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提升整改措施。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5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9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郑运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煤炭仓储及运输关联交易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煤炭仓储及运输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59)。
三、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煤炭仓储及运输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5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煤炭仓储及运输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保障2025-2027年采暖期供热用煤的仓储及运输需求,公司拟委托沈阳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陆港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及运输一体化服务工作,按两年总计115万吨煤炭用量估算,预计本次交易总金额约7,130万元(含税),其中:仓储服务费固定费用25元/吨(预计总金额为2,875万元);运输服务费固定费用37元/吨(预计总金额为4,255万元)。届时以实际发生的仓储及运输量进行结算。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8.85%,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煤炭仓储及运输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名称:沈阳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0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迪;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甲号914、915室;股东结构: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沈阳市国资产委;主营业务:国际物流通道运营、枢纽场站与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与贸易服务、产业园区开发与运营及金融服务与投资等。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董事吴迪担任陆港集团的董事长,陆港集团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陆港集团资产总额为297,396.33万元,净资产为122,314.75万元,负债总额175,081.5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2,480.74万元,利润总额为741.27万元,净利润为403.1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陆港集团资产总额324,990.55万元,净资产为137,581.62万元,负债总额187,408.93万元;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24,924.77万元,利润总额-1,778.26万元,净利润为 -1,838.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其他
陆港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5-2027年供暖期,由陆港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煤炭仓储、运输一体化服务,包括煤炭到场接卸、存储及煤炭至各热源点汽车运输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对沈阳市周边存储场地及车辆运输市场考察,并比对公司近期招标各供应商投标价格,结合预估仓储煤炭量及煤场与热源点的平均运输距离,经商谈二次报价最终形成本次交易价格:仓储服务费固定费用25元/吨(含税),预计金额为2875万元(含税);运输服务费固定费用37元/吨(含税),预计金额为4255万元(含税)。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就上述交易拟定了服务合同待签署。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沈阳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项目名称:2025-2027年煤炭仓储及运输一体化服务
2.项目实施地点:
乙方仓储场负责接卸甲方采购的煤炭(甲方采购煤炭运输方式为汽运、火运,乙方仓储场需同时具备相关接卸条件,并有相关火车衡、汽车衡等计量工具并定期检定具有国家承认的检定合格证),并负责场地内的装、卸车、场内倒运、攒垛及仓储,根据甲方调运要求以汽车运输方式由仓储场地运至各热源厂内煤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3.运输任务:
货物品名:煤炭;货物数量:以甲方需求为准(暂定合同总量115万吨);起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4.合同价款、计量及结算:
运输单价:运输单价为37元/吨(含税,税率为9%);仓储单价:到场仓储固定综合单价为 25元/吨(含税,税率为6%)。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调整本合同税率并按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发票,同时按“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原则调整合同含税价格。
5.甲方仅负责缴纳专用线取送车费。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涉火车到达煤场的其他一切费用,煤场至热源厂汽车运输任务执行过程中涉及的过路费、过桥费、罚款及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办理的证照等的费用。
6.运输数量:以经甲方人员确认乙方仓储场地汽车衡发出检斤计量数量为依据。
7.仓储数量:以经甲方人员确认的入场轨道衡和汽车衡检斤计量数量为依据。
8.结算方式为:分为运输及仓储部分,乙方所有承运煤炭到达甲方厂内煤场或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按照仓储地及到达地的检斤数量进行确认及结算。
9.运输费用结算:按月结算,乙方和甲方根据汽车衡磅单显示的数量进行核对、计算运费,货物数量经甲方以考核单方式进行确认,以经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乙方为甲方开具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管理机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甲方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30日内,支付相应金额合同价款。
10.仓储费用结算:按月结算,乙方持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进、出中转仓储场地的衡器检斤单据等相关证明文件,于每月初的7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的相关结算材料提供给甲方,甲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对确认。待双方确定数量无误后,以经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乙方为甲方开具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管理机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甲方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合同价款。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冬季各热源点供热用煤炭的存储与配送需求,保障生产运行期间燃料供应的安全与稳定。公司热源厂分布在沈阳市内各区较为分散,且存储量较少。为提高煤炭储存量,近年来公司均以外租煤场方式进行煤炭储存,再雇佣车辆转运至公司各热源厂。2025年原仓储运输合作单位服务到期,考虑公司年静态储存煤炭60万吨及煤炭运输的实际需求,加之公司目前经两轮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无法独立满足公司需求,因此决定委托陆港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及运输一体化服务工作。
陆港集团拥有两处专业化储煤场地及自营运输车队,具备完善的煤炭仓储和配送能力,可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可靠的煤炭储存与精准配送服务,有效保障冬季供热期间煤炭的稳定供应,以此保证公司主营民生供暖工作的平稳运行。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其他
为提高办理效率,保证煤炭仓储及运输顺利实施,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煤炭仓储及运输限定条件内,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决定本次交易的实施,包括与关联方商洽煤炭仓储及运输的具体事宜、签订相关合同等。
九、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煤炭仓储及运输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委托陆港集团开展煤炭仓储及运输一体化服务,是基于公司原合作方服务到期,以及经两轮公开招标后确定的供应商无法独立满足公司需求而开展的关联交易,以保障公司冬季供热所需的煤炭仓储及运输服务需求。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考虑预计的煤炭存储量及运输距离经商谈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5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5:15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的注意事项: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包含两种途径)等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616会议室。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
(八)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会提案及编码表
■
2.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煤炭仓储及运输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2)提案1.00属于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以下规定提前进行会议登记;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不必登记。
2.登记方式
登记可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电子邮件、信函封面请注明“股东会”字样。登记需出示的资料同下文“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的要求。
3.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6日和28日9:00至16:00(电子邮件、信函以收到日为准)。
4.现场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审计与法律合规部
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提前登记,现场出示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参会当天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资料进入会场。
(二)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05512
邮 箱:htrd2012@126.com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三)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4.本次会议未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对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指示
■
注:每项提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普通股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人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
注:采取电邮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电邮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