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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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除此之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
至202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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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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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凭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9月28日(9︰00 至 16︰00)。
3、现场会议登记及联系方式:登记地址:常德市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联系人:杨波、谢宁;联系电话:0736-7252796 ;传真:0736-7266736;邮政编码:4150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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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内容: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泓杉”)拟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即2024年12月26日)起12个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详见公告编号2024-033)。
●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泓杉在1月20日至9月1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交易的累计成交金额为150,020,233.84元(其中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上限1.5亿元的部分,属于增持专项账户产生的利息,与增持本金一同买入),累计成交股票数量为30,571,711股。截至2025年9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泓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西藏泓杉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增持前的21.7421%增加至28.0949%。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西藏泓杉关于增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及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告知函中提到,西藏泓杉再分别于2025年9月5日、9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大湖股份人民币普通股1,954,710股、533,800股。本次增持交易完成后,西藏泓杉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成交金额为150,020,233.84元(其中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上限1.5亿元的部分,属于增持专项账户产生的利息,与增持本金一同买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增持行为的主体为西藏泓杉,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之前,西藏泓杉持有公司股票104,631,21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1.7421%。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
西藏泓杉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是为了向资本市场传递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提升公司的市值与资本市场形象,维护上市公司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平稳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三)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西藏泓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西藏泓杉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选择适当时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即2024年12月26日)起12个月内。(六)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西藏泓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专项贷款资金和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西藏泓杉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控股股东西藏泓杉在《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后,于2025年1月20日开始增持公司股份。西藏泓杉在1月20日至9月1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交易的累计成交金额为150,020,233.84元,累计成交股票数量为30,571,711股。截至2025年9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泓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泓杉持有公司股份的所有股票数量增加至135,202,922股,持股比例增加至28.094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西藏泓杉的持股情况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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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即西藏泓杉于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2日增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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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增持后的累计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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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增持的计划、进展及结果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西藏泓杉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郭志强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郭志强先生申请辞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郭志强先生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25年9月12日上午召开工会全体委员会议,经全体与会委员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郭志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的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郭志强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的成员结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出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出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出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职工董事郭志强先生出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结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
简历
郭志强,男,汉族,197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三级品酒师。1997年9月至2001年5月,在常德市药材公司担任财务科长;2001年5月-2002年11月,在常德德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02年11月-2003年5月,在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水产事业部会计;2003年5月-2007年7月,在安徽黄湖渔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07年7月-2011年5月,在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副部长、水产事业部副经理;2011年5月-2014年5月,在新疆阿尔泰冰川鱼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5月-2016年,在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在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3年7月至2025年9月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2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取消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出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董事郭志强先生于2025年9月12日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日,公司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经全体与会委员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郭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提请本次董事会审议,选举郭志强先生以职工董事身份出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2025-03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出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董事郭志强先生于2025年9月12日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日,公司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经全体与会委员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郭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提请本次董事会审议,选举郭志强先生以职工董事身份出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2025-03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出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董事郭志强先生于2025年9月12日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日,公司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经全体与会委员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郭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提请本次董事会审议,选举郭志强先生以职工董事身份出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2025-03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29日下午14:30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全体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