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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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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5-029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Haiying Cheng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补选Haiying Cheng女士担任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调整后的专业委员会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John Fan(范祥福)(召集人)、胡庭洲、蒋磊峰、John O’Keeffe、Haiying Cheng、张永强、张鹏

审计委员会:饶洁(召集人)、张鹏、李欣、Haiying Cheng

提名委员会:张鹏(召集人)、饶洁、李欣、John Fan(范祥福)、胡庭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欣(召集人)、张鹏、饶洁、John O’Keeffe、Haiying Cheng

本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公告编号:2025-028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水井街19号水井坊博物馆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祥福先生主持,公司聘请的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晋倩如、宋建华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John O’Keeffe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董事会秘书田冀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胡庭洲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蒋磊峰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得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晋倩如、宋建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