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0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郡泰医药20%股权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郡泰医药2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5年已回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5年已回购的股份11,459,900股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11,333,117股减少至899,873,217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临海联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与本议案具有利害关系的公司董事王萍女士、彭寅生先生、何春先生、樊小彬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临海联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9)。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郡泰医药20%股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25年10月9日,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买方”)与张立清、乐和友、董伙祥、陈川、阮建奇和张涛(以下合称为“卖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决定以自有资金受让卖方所持有的湖北郡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郡泰医药”)20%股权,受让总金额为2,5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受让”)。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郡泰医药100%股权。

2、本次受让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受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买方基本情况: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永椒路8号,法定代表人王萍。

2、卖方基本情况:张立清、乐和友、董伙祥、陈川、阮建奇和张涛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居民,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郡泰医药的股东,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核实,卖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以下为卖方基本信息: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湖北郡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荆州开发区新东方大道以东、六号路以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5,4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邱远龙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21000562711197A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查询核实,郡泰医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2012年8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4,120.00万元人民币受让冯仙利所持有的郡泰医药60%股权及股权所含权益,并于2012年9月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2017年3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3,960.00万元人民币受让张立清、乐和友、董伙祥、陈川、阮建奇和张涛所持有的郡泰医药20%股权及股权所含权益,并于2017年7月1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交易标的为张立清、乐和友、董伙祥、陈川、阮建奇和张涛所持的郡泰医药共计20%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郡泰医药100%股权。

4、标的公司在本次受让股权变更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5、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郡泰医药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其中2024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6、定价原则

公司综合考虑郡泰医药现有技术水平、客户资源、行业地位、盈利能力等商业价值,同时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25)第060042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郡泰医药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11,633.84万元,在企业持续经营成本报告所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后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2,500.00万元,评估增值866.16万元。现公司以2,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受让张立清、乐和友、董伙祥、陈川、阮建奇和张涛所持有的郡泰医药共计20%股权。

四、股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

1、经双方协商同意,受限于本合同的条款及条件,卖方同意出售并且买方同意购买各转让方所拥有的郡泰医药2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买方将拥有并持有郡泰医药100%的股权。

2、受让股权的出售和购买及对价

受限于本合同的条款及条件并依据卖方于此所作陈述与保证,卖方应以唯一合法所有人的身份出售、转让及让渡而买方应购买受让股权(其上并无任何留置、质押、抵押、权利主张、担保权益、权利负担及其它法律义务),连同其现在或之后所附带的所有权利、权属及利益包括本合同经审批机关批准之后宣布、做出或支付的任何股息或其它分派权益;买方应依照下表向卖方支付受让股权的对价:

3、先决条件

受让股权转让的成交应以下列先决条件于成交日之前得到完全满足为前提条件:卖方作为纳税人、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的相关手续已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完成。载明买方已于工商登记部门登记为郡泰医药100%股权的所有人的工商变更登记书。

4、成交

双方同意,买方将在成交日将受让股权的对价划款至公司账户,依据向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应纳税额,由公司将扣缴应纳税额后的对价余额电汇至卖方指定账户。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将使用自有资金,会使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的净流出,但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及短期财务状况产生明显的影响。

2、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提高对郡泰医药的控制权和收益比例,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参与其未来的管理,赋予更多的资源,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合同;

3、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25)第060042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已回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5年已回购的股份11,459,9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11,333,117股减少至899,873,217股。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截至2025年3月26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4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回购最高价格为7.1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6.92元/股,使用资金总金额为79,996,638.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票数量为11,459,900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为增加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拟将2025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5年公司已回购的合计11,459,9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回购股份合计11,459,900股将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11,333,117股减少至899,873,217股,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生产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上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后续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已回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5年已回购的股份11,459,9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上述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11,333,117股减少至899,873,21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11,333,117元减少至899,873,217元,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未作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Fine Organics Limited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担保情况

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了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有序进行,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为子公司提供7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以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的需要。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70,000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止。

为保证Fine Organic Limited(以下简称“Fine Organics”)和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新材”)业务经营的进一步拓展,公司分别为联化新材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为Fine Organics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期限以内决策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一一联化新材

企业名称: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新区南洋二路30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梁海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3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联化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联化新材100%的股权。

经查询核实,联化新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4年度报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的数据尾数与净资产不符系四舍五入导致。

2、全资子公司一一Fine Organics

子公司名称:Fine Organics Limited

注册地址:英格兰和威尔士

主要办公地点:Seal Sands, Middlesbrough, Cleveland, TS2 1UB

成立时间:1980年12月3日

与本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间接持有Fine Organics 100%的股权。

经查询核实,Fine Organics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英镑

*以上2024年度报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内容将由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联化新材的日常经营,公司将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公司直接持有联化新材100%的股权,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为保证公司英国子公司Fine Organics的日常经营,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公司间接持有Fine Organics100%的股权,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84,263.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80%。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9,852.47万元(以2025年9月30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

本次董事会担保事项均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4,263.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25%。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7%。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临海联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临海联化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临海联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担保情况

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了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有序进行,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为联化科技(临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联化”)提供3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以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的需要。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30,000万元,即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00万元。上述2025年度为临海联化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止。

为保证临海联化业务经营的进一步拓展,公司为临海联化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期限以内决策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一一临海联化

企业名称:联化科技(临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八大道11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郭希旦

注册资本:20,168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股权关系:

经查询核实,临海联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4年度报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的数据尾数与净资产不符系四舍五入导致。

四、担保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对临海联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内容将由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担保风险。

鉴于上海联化赫利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系为公司出于员工激励目的,且少数股东增资后,公司仍为临海联化的绝对控股股东,因此公司同意豁免该等少数股东的反担保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临海联化的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临海联化提供3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由于临海联化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涉及到具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较多,因此关于公司为临海联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作为单独议案进行审议。临海联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风险较小。

公司董事王萍女士、彭寅生先生、何春先生、樊小彬先生是上海联化赫利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部分认缴出资人,与本事项具有利害关系,上述四名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豁免上述少数股东的反担保义务不会增加上市公司担保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84,263.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80%。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9,852.47万元(以2025年9月30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

本次董事会担保事项均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4,263.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25%。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7%。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333号金融广场27楼联化科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25年10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10月22日16:00之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ltss@lianhetech.com,并来电确认是否通过身份核验登记成功),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22日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电子邮箱:ltss@lianhetech.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