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0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9 证券简称:华润三九 公告编号:2025-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文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文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5一078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润三九”)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在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10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10月13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08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关于确定公司管理团队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邱华伟先生、吴文多先生、周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关于调整公司部门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5一081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江医药”)、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佳宇”)。上述被担保人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商业”)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620万元,累计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20万元。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事项履行的相关程序

为适应昆药集团及其相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满足相关公司融资担保需求,经华润三九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昆药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为昆药集团下属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4.5615亿元的银行融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2025-028)、《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34)。

2. 担保进展概况

为支持昆药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5年10月24日,在上述批准范围内昆药集团发生如下担保(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公司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2、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公司失信情况

以上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列示财务状况为被担保人公司单体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注:

1、保证期间为协议签署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发生期间的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丽江医药的其他股东与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自然人股东胡剑光、胡有国、王芳按股权比例承担保证责任。

3、红河佳宇的其他股东与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自然人股东王小军、王晓明均按40%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昆药集团及其体系内下属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符合昆药集团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昆药集团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昆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昆药集团对被担保公司(包括昆药集团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药集团及其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889亿元,占昆药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占华润三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5%;昆药集团对其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1亿元,占昆药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9%,占华润三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5%;控股子公司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对其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2亿元,占天士力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4%,占华润三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3%。昆药集团及其子/孙公司、天士力及其子/孙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及天士力2025年度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3.56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1%。除昆药集团、天士力外,华润三九及华润三九其他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5一079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润三九”)监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在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10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10月13日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记载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