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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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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5-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东证融汇鑫享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证融汇禧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证融汇现金管家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5年第三季度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10月2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dzronghui.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80105551)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关于恢复东证融汇现金管家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费率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6日

1、管理费调整方案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zronghui.com;

2)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80105551;

3)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货币市场,集合计划份额的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7 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管理人有权根据集合计划运作情况及相关法律文件调整后续管理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3)风险提示: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集合计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