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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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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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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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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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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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勤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玉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玉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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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吴勤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玉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玉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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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勤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玉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玉萍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开会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勤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新增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价值在线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至11月19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前进行提问:
①登录上证路演中心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②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sxTycYTsN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
③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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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20日 (星期四)10:00-11: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价值在线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勤芳;
董事会秘书:范丽;
财务总监:董玉萍;
独立董事:何艳;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价值在线(https://eseb.cn/1sxTycYTsNG)或使用微信扫描上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至11月19日(星期三) 16:00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前进行提问:
①登录上证路演中心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②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sxTycYTsNG或使用微信扫描上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
③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进行提问。
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12-63329988
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