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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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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8版)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11月11日一11月14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6:30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12号2号楼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1-88267278,0591-88267288;传真:0591-8788122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11:00-12: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参会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至11月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raynen.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将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将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网址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11:00-12: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会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维坚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张香玉女士;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11:00-12: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至11月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raynen.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8267278,0591-88267288

电子邮箱:investor@rayne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12号,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2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杨维坚先生、赵健民先生、蓝李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时,公司以职工代表大会方式选举张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董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2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汤新华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李广培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止,其他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取消监事会和监事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公司章程》(2024年5月)进行修订,并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2024年5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12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10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3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0年8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12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编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公司治理制度,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编,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中使用“股东会”,删除“监事会”内容并将其职能并入“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修编的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分别审议通过相应的治理制度。

本次修编后的公司治理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修编前对应制度同时废止。

上述议案五至议案十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修编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次修编的公司治理制度(2025年10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12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职工董事的简历

1、杨维坚先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1972年11月出生,中专。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维坚先生通过睿能实业有限公司和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874,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5%。与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杨维坚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杨维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维坚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赵健民先生,中国香港籍,1968年9月出生,硕士。曾任香港ASIC Technology Limited设计工程师;美国摩托罗拉半导体南中国区销售经理;美国安森美半导体中国区销售经理;美国微芯半导体亚洲区代理商管理经理;挪威Chipcon AS亚洲区副总裁;美国德州仪器公司短程无线产品亚洲区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赵健民先生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二级市场增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000股,通过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3,716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63,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赵健民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赵健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健民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蓝李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2月出生,本科。曾任福建省林业工程公司主办会计;凯博(福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蓝李春先生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二级市场增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000股,通过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21,39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6,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蓝李春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 蓝李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蓝李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张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月出生,本科。现任公司董事、流程与IT管理部负责人。

张珍先生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二级市场增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通过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21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其他现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珍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珍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汤新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7月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教授;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教授委员会副主任。现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汤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汤新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福建省财政厅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在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汤新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汤新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汤新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6、林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本科。曾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林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林晖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林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林晖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7、李广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3月出生,博士。曾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系主任。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李广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李广培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市场禁入措施、行政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李广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广培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