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接439版)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6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新增议案,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3层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宫宇飞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的出席情况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陈杰女士、张彤先生因公请假;在任监事3人,刘晋冀先生、郝静茹女士因公请假;高级管理人员杨文静女士、丁鶄女士、潘敏先生、史文义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
■
注:在计算议案投票结果时,第1、4-6项议案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仅包括“同意”票和“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
2.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A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
■
注:以上计算议案1、4-6投票比例的分母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在计算投票结果时,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仅包括“同意”票和“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
议案第1项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第2项、第3项为累积投票的普通决议案,议案第4项至第6项为非累积投票的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夏吉海律师、纪轲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6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予以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61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宫宇飞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宫宇飞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组成,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王利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杨文静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聘任丁鶄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夏晖先生、王琦先生、李星运先生、史文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振立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均自本次会议通过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适用A股规则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适用H股规则的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竞价方式,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359,816,164股的30%,即不超过2,507,944,849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1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发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范围。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上述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8.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公司相关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决定会议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62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选举董事长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10月29日,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具体成员如下: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以及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具体如下: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继续聘任王利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杨文静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聘任丁鶄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夏晖先生、王琦先生、李星运先生、史文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董事会秘书丁鶄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高振立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高振立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63888198、010-63888199
传真:010-63887780
邮箱:p0002293@ceic.com、lyir@ceic.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一)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陈杰女士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生效的同时,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刘晋冀先生、郝静茹女士、刘劲涛先生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践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利强先生,1971年12月出生,为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热电厂副总工兼计划部主任、副厂长;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副主任(正处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采购与物资管理部采购处处长;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与招标监督中心综合处处长,物资与采购监管部采购处处长;国家能源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王利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杨文静女士,1969年8月出生,为本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国华电力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处副处长,财务及产权管理部资产及产权高级主管,财务产权管理部资金管理经理;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财务产权经营部绩效召集人,财务资产部经理,财务产权部经理兼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公司财务部经理,国华电力分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产权部经理兼神华国华国际电力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中国神华能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国家能源集团煤炭经营分公司(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杨文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丁鶄女士,1969年11月出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中国战略项目副总监,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科技管理部(国际合作部)副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际合作与海外业务部综合管理处处长,国家能源集团对美合作办公室助理、副主任,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合作部(境外合作部、对美合作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丁鶄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夏晖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为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毕业于沈阳黄金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新疆风力发电厂检修工程部副主任、主任,新疆风力发电厂副总工程师,甘肃洁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能联创风电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龙源宁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夏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王琦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为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风电招标部经理,龙源(兴安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龙源(兴安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吉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龙源(北京)风电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和物资管理部主任,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秘书,工程建设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王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李星运先生,1972年7月出生,为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龙源湖北风电项目筹建处、龙源湖南风电项目筹建处。历任宁夏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科技和信息部主任,规划发展部(基地项目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李星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史文义先生,1983年6月出生,为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巴彦淖尔分公司。历任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能远景(海南)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职责)、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综合智慧能源分公司董事长,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史文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高振立女士,1976年7月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管理学硕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曾任北京铁路分局西直门车务段会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计划投资处处长,产权管理处经理。现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高振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不适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