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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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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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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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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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5,1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3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利柏转债”,代码“111023”),并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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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沈斌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甘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甘霖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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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沈斌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甘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甘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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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沈斌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甘霖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甘霖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30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2)2023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580,005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0月26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3)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
(4)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2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10月27日届满,第二个锁定期于2025年10月27日届满。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说明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根据相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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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为摊销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若有)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860.19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875.20万元后,较2022年增长79.22%。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已达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层面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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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情况,经考核,个人绩效评定结果均为“合格”,符合全额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解锁股份数量为1,790,0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票总数的50%,解锁股份数量为1,790,0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符合《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根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权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斌强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