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59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
2、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3、表决议案:《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圣股份”)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预重整工作规范》)的规定,于2024年9月11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或“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经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预重整期间,公司在预重整辅助机构的协助下积极开展并完成预重整各项工作。截至2025年2月28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组协议暨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组协议》)及其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获得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3月3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号)、《关于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号)。
2025年8月8日,三圣股份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渝05破申224号《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05破297号《决定书》,重庆五中院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管理人召集并定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99号公司11楼1106会议室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14号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2、会议召集人:管理人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管理人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99号公司11楼 11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出资人组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送达公司证券部的截至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16:00前。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出资人组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说明事项
1、根据重庆五中院《预重整工作规范》相关规定,预重整期间债权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对重组协议的同意视为对重整申请受理后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同意。但是,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相对于重组协议发生实质改变的除外。鉴于《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相较于《重组协议》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而言,未发生实质改变,因此出资人在预重整期间对《重组协议》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同意视为对重整程序中《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同意。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潇
联系电话:023-68239069
传真电话:023-68340020
联系邮箱:ir@cqssgf.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99号三圣股份证券部
4、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最终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2、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重整失败,公司将被宣告破产,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14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2”,投票简称为“三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结束。
本人/单位对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58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圣股份”)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预重整工作规范》)的规定,于2024年9月11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或“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经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预重整期间,公司在预重整辅助机构的协助下积极开展并完成预重整各项工作。截至2025年2月28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重组协议暨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组协议》)及其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获得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3月3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号)、《关于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号)。
2、2025年8月8日,三圣股份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05破申224号《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5)渝05破297号《决定书》,重庆五中院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号)。
3、2025年9月25日9时30分,三圣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截至2025年9月29日12时表决期限届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非现场及网络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草案)》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及9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3号)、《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及法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5号)。
4、2025年10月30日,三圣股份收到管理人通知,经重庆五中院及债权人会议主席同意,将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9时30分召开三圣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2025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14号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三圣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三圣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形式及具体参会方法
本次会议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参会人员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端参会。具体参会方式如下:
(一)电脑或手机端参会
参会人员可通过手机浏览器或电脑网页打开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s://huiyi.lawporter.com/,会议登录账号为接收短信的手机号,密码为短信内6位随机数字密码,进行网络参会。
(二)网络会议登录及测试
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时,律泊智破会议系统将向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及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发送测试通知。登录账号一般为参会人员手机号码,登录密码为短信内密码。参会人员收到测试通知短信后,可以根据短信中的网址提前登录网址进行测试。2025年11月13日22时网站测试通道关闭,请相关债权人及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测试。债权人会议文件根据具体工作进展将提前上传至测试会议,供债权人查阅。
每一位债权人对应一个用户账号,仅向一个手机号码发送通知。多家债权人委托同一位代理人的,该代理人手机将收到一条短信,登录账号后可同时表决多家,无需切换账号。同一位债权人同时委托多个代理人的,则仅向其中一位委托代理人发送短信通知。
(三)登录参会
2025年11月14日上午9时,债权人即可登陆律泊智破会议系统,进行签到、下载会议文件、查阅相关文档。2025年11月14日上午9时30分,会议正式开始,债权人可观看债权人会议直播视频,根据管理人要求在聊天室发言(如有),并下载、查阅会议相关文档、投票表决等操作。
特别提示:请债权人登记的参会手机号务必确保畅通,并及时关注收到的短信。因债权人登记的参会人员手机不畅通,包括但不限于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等原因无法接收参会通知的,影响债权人参会及表决的,均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四)会议支持
对使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有疑问,或者无法登录账户以及其它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律泊智破会议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1-63330300;管理人联系电话:15310457126)
三、会议主要议程
(一)管理人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二)管理人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债权补充申报及审查报告》,并由债权人会议补充核查债权表;
(三)管理人作《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
(四)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重整工作实际情况,上述议程可能发生调整,具体以正式会议议程安排为准。
四、表决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重庆五中院《预重整工作规范》相关规定,预重整期间债权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对重组协议的同意视为对重整申请受理后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同意。但是,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相对于重组协议发生实质改变的除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时,权益因重整计划草案受到调整或者影响的债权人,有权参加表决;权益未受到调整或者影响的债权人,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其中,职工债权、税款债权组的权益未受调整,因此不参与表决,依法不设表决组;《重整计划草案》相较于《重组协议》而言,有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的债权分类、调整及受偿方案进行了完善,因此依法设立表决组参与表决。
五、风险提示
1、因公司2024年度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3.1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重整失败,公司将被宣告破产,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14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郑重 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