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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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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5-040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杜坞43号大数据科技园D6栋二层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雷欢骅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周乐先生因公事请假未出席,其余董事均为现场或视频出席;

2、公司总裁及副总裁均为现场出席;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为现场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特别决议议案:无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慧、韩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