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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5-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25-044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87.63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3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审议未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确定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887.63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94,647股一1,589,294股,约占公司于本公告日已发行总股本的0.0635%一0.126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887.63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为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3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887.6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047.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70.70亿元,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1595.02亿元。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上限30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的0.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7%、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1.88%。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产生重大影响。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3),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33 亿元(含)。截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控股股东已增持 797,125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365%,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16,119.6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十一)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5年11月3日,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均回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

(一)不确定性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审议未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确定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公司将做好与公司股东沟通,提前筹划资金安排,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本次回购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0519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公告编号:临2025-046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台国际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

至2025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6日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议案4。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三)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四)出席现场会议报名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1日10:00--17:00。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上述报名登记时间内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访问网址:https://bmwb.moutaichina.co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提交登记资料进行报名,公司将向报名登记成功的股东反馈参会确认信息。

(五)股东可在2025年11月20日12:00--17:00登录报名系统提前了解具体使用方法。

(六)现场会议入场审核时间:2025年11月28日9:30--14:25。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登记资料,在茅台国际大酒店股东大会报到点进行审核后方可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22386002

电子邮箱:mtdm@moutaichina.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电话: 受托人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25-043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暨

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3.95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重要论述,落实新“国九条”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者回报协同提升,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0,875,009,053.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充分研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3.957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5,227.0215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0,637,540.76元(含税)。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坚守“质量是生命之魂”,持续保持优质稳产

质量是茅台的生命之魂,2003年、2011年、2023年三次成功争创全国质量奖,2023年荣获EFQM全球奖(原欧洲质量奖)七钻以及“鼓舞人心的文化”杰出成就奖,成为首家荣获该奖项最高等级七钻荣誉的中国企业。公司始终遵循“顺天敬人,天人共酿”,恪守制曲、制酒、贮存、勾兑四大传统工法,坚守“三不准”“四服从”“十二个坚定不移”,历经30道工序、165个工艺环节的精雕细琢,让每一滴酒都承载匠心;不断探索传统与现代的平衡定律,依托独具特色的“时空法”质量管理模式,实行贯穿育种、基地种植、采购供应、生产过程和销售服务的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不断推动茅台酒质量管控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确保茅台品质“不变质”“不变味”。

三、以消费者为中心,推动市场营销工作高质量发展

当前白酒行业正经历深度调整,消费对象、消费场景与消费方式持续迭代,面对这一趋势,公司将做好“稳”和“动”的有效平衡,以稳为基夯实传统基本盘,以动为能转型适应新变化,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不确定性。公司将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聚焦“客群、场景、服务”,围绕产品适配需求、渠道协同创新、终端提档升级,推动产品、渠道、终端协同发力,实现消费者功能价值、体验价值、情绪价值的有机统一,推动市场营销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践行ESG发展理念,打造可持续发展生态体系

秉持长期主义,按照“与自然和谐共生、与社会价值共享、于自身治理现代”的茅台ESG理念,通过三大维度实践构建更具韧性、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生态系统。在环境(E)维度,始终呵护生态环境,以自然生态、人文生态与微生态构成的核心酿造生态为基石,坚定走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在社会(S)维度,秉持做有温度、有担当、有责任的企业,以产业带动实现与各相关方的协同发展;在治理(G)维度,不断涵养现代化、国际化视野,持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

五、推进市值管理常态化,打造高水平股东回报新格局

通过常态化现金分红、开展股份回购、积极推动大股东增持“组合拳”,多维度筑牢股东回报体系、稳定市场价值预期。严格落实《关于2024-2026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保持每年“年度+中期”两次分红节奏,结合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及长期发展需求动态优化策略,让股东回报兼具稳定性与可持续性;积极运用“注销式”回购工具稳定股价、增厚每股收益,结合实际情况推出第二轮回购注销方案;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增持落地见效,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正按照既定增持计划,推进30-33亿元的增持事宜。在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推动信息披露简明友好,主动拓展自愿披露维度,适时披露生产经营情况等投资者关切信息,并通过可视化形式解读重点报告,提升公告透明度与可读性;积极构建“线上+线下”“定期+专项”多元化沟通渠道,线上通过投资者热线、专属邮箱实时响应,线下依托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实地调研、外出路演搭建面对面场景,董事及管理层深度参与互动交流,形成“真诚、友好、互信”的良性氛围。

当前,白酒行业正面临周期性调整,贵州茅台也正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换挡。面对行业下行压力与挑战,公司将始终秉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从有利于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统筹好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增长速度与发展质量的关系,全力推动企业与渠道商、投资者等相关方利益平衡协调发展。

本方案立足公司现阶段实际状况制定,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方案实施受宏观环境变化、政策调整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25-047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度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0月28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25年11月4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撤销监事会的议案》(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暨撤销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6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25-042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度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0月28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25年11月4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3)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拟订了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3.957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5,227.0215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0,637,540.76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887.63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详见《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附件暨撤销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管理规定〉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并将制度名称更名为《关联交易决策管理细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撤销监事会的议案》(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暨撤销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6)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