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部分份额解锁条件成就
暨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17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部分份额解锁条件成就
暨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11月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2022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2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253860)中所持有的1,2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1月4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5213314),过户价格为4.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瑞医药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20)。
3、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设立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存续期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瑞医药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21)。
4、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权益分配方式的相关表述由原来的“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调整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或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其他调整内容详见《恒瑞医药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11月7日届满,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对权益进行处置。
三、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业绩考核指标成就说明如下: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创新药销售收入、新分子实体IND获批数量、创新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NDA申请数量(包含新适应症)三项,根据指标的完成情况,设定100%、90%、0%三个解锁比例。解锁时公司业绩与三项指标逐一比对,以三项指标中任一指标对应的最低解锁比例确定当期解锁比例。
第三批次解锁
■
公司2022年-2024年累计创新药收入含税大于320亿元、新分子实体IND获批数量大于33个,创新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NDA申请数量(包含新适应症)大于21个,满足第三批次100%解锁条件。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在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基础上,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每个解锁期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个人当期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目标解锁数量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非营销体系考核指标:
■
营销体系考核指标: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以公司与员工签订的绩效考核文件为依据,由管理委员会最终认定,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能解锁的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收回,并转让给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收回价格按照持有人对应的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原则计算;或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
经综合评估,符合解锁条件的持有人共860人,对应股票权益数量为283.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四、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第三个锁定期解锁之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权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上市所在地法律、法规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173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
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经查询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253860)中所持有的1,351.11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1月6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7725341),过户价格为30.95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51.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根据《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且公司公告相应批次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相应批次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17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笑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274人,实际出席持有人1,274人,代表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的份额为13,511,100份,占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3,511,1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选举陈为、姚静和田飞为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3,511,1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为为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授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以及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开立并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事项;
5、代表全体持有人享有参加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认定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决定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收回、转让、追加授予、继承及收益兑现等事项,收回及预留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自行决定处置事宜;
7、最终认定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如有争议,应以管理委员会的认定结果为准;
8、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过户等相关事宜;
9、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0、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它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13,511,1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175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盛迪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关于SHR-4610注射液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SHR-4610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理号:CXSL2500686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8日受理的SHR-4610注射液临床试验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单药在晚期实体瘤中开展临床试验。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SHR-4610注射液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抗肿瘤药物,在临床前动物模型中展现出良好的抗肿瘤活性,拟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截至目前,SHR-4610注射液相关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736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药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药品研发及至上市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176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关于HRS-2430注射液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HRS-2430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500810、CXHL2500811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4日受理的HRS-2430注射液临床试验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全身麻醉的诱导和维持、非气管插管的手术/操作中的镇静和麻醉的临床试验。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HRS-2430注射液为静脉全身麻醉药,已上市的同类产品有依托咪酯、咪达唑仑、瑞马唑仑等。经查询,2024年依托咪酯、咪达唑仑、瑞马唑仑全球销售额合计约为7.73亿美元。截至目前,HRS-2430注射液相关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2,460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药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药品研发及至上市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