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6版)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8.13亿元,其中3年期定期存款17.4亿元,利率在2.35%至2.5%之间;1天通知存款0.1亿元,利率为2.8%;剩余0.63亿元为活期存款,活期存款大于10万元以上按协定存款利率1.35%计息;以上存款利率均高于市场基准利率。2025年1-9月,公司在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利息收入为838.16万元。除上述关联交易外,2025年1-9月,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财务公司具备开展金融服务的资质,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审阅交易条款及定价机制,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风险可控,未发现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5-44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志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志辉先生因挂职锻炼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付茂红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8-2844724
邮箱:000636@china-fenghu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付茂红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
个人简历
付茂红,女,198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税务师,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
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总监,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历任:公司审计部副总监、高级主管(期间兼任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高级主管、主管等职务。
截至披露日,付茂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付茂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5-45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522,792股,该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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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案2.00为普通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相关规定,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8:30一11:30、14:30一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8-2844724;传真:0758-2865223;联系人:李博。
(五)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及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36;投票简称:风华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25年11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25年11月27日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或填写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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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如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委托人(单位或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