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5-03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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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冬荀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李寅先生、独立董事谯仕彦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焦洁女士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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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政府征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闲置资产进展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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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具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玉振、李安琪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