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5-062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佘桃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佘桃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简历:
佘桃,女,仡佬族,1982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曾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上海新恒芯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大恒普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拟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佘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3 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 15 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燕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董事长谢燕女士、副董事长王蓓女士、董事常志强先生、独立董事戴睿先生、独立董事杨宇艇先生现场参会,独立董事赵秀芳女士以通讯会议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佘桃女士现场参会,监事会主席严鹏先生、监事徐正敏女士以通讯会议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部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第1-3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第4-5项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安微、李艳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5-061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佘桃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