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69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9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7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逐项予以落实,并对《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相较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修订稿),本次更新的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
除上述补充和修订之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表述与格式,对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0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9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7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逐项予以落实,按照要求对《问询函》中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逐项回复,并对重组报告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相应批准、审核通过和同意注册,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上述批准、审核通过和同意注册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