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0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建祥、刘丙江、宋兆庆、程树新、陈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向泰国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向泰国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建祥、刘丙江、宋兆庆、陈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1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半天。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12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 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预计。2025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控发展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东方电气风电(山东)有限公司、成都立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立扬”)、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铭瓷”)、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26,997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预计与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170,300万元。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预计与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195,300万元,与成都立扬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2,300万元,与成都铭瓷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170万元。
2、调整的情况
单位:万元
■
除上述调整外,原预计事项及金额未做其他调整。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建祥、刘丙江、宋兆庆、程树新、陈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上一年度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及差异的相关说明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3)注册资本:919,568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0年7月2日;
(5)住所:唐山市路北区金融中心1号楼2001、2002、2003;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唐控发展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036,206.75万元,净资产为2,046,227.26万元,2025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889,395.79万元,净利润为40,257.46万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关联关系
唐控发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成都立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成都立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洪波;
(3)注册资本:人民币1,266.4973万元;
(4)成立日期:2013年7月30日;
(5)住所:成都高新区新达路16号4号楼606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网络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物联网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路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都立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093.11万元,净资产为8,573.50万元,2025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174.88万元,净利润为-522.16万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关联关系
成都立扬为公司持股14.80%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程树新现担任成都立扬董事,成都立扬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俊伟;
(3)注册资本:人民币1,630.43万元;
(4)成立日期:2019年7月3日;
(5)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物联大道111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网络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都铭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443.18万元,净资产为2,049.52万元,2025年1-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614.03万元,净利润为-99.16万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关联关系
成都铭瓷为公司持股27.60%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程树新现担任成都铭瓷董事,成都铭瓷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市场价格,在无政府定价且无市场价格的时候根据成本加成作市场化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121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11月14日一一2026年11月13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4号)文件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910,0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23元。截至2022年7月27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2,910,05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7.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749,999.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49,98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7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10Z0016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资金进行了置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由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为15,872万元,“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为11,628万元。
截至2025年11月13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99.60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2025年11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升经营业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20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邮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122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泰国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简介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在泰国投资建设胶粘剂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暨签订相关土地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司以在泰国设立的康达新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泰国)”)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泰国投资建设胶粘剂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康达新材(泰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香港)”)与关联方腾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轩贸易”)合资成立,注册资本为200万泰铢,康达新材(香港)持有其99.99%的股权,腾轩贸易持有其0.01%的股权。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泰国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康达新材(香港)与腾轩贸易共同向康达新材(泰国)进行增资,康达新材(泰国)的注册资本由200万泰铢增至10,000万泰铢,双方持有股权比例不变。
根据项目进度与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与腾轩贸易共同向康达新材(泰国)进行增资,其中,康达新材(香港)以自有资金增资39,996万泰铢,腾轩贸易以自有资金增资4万泰铢。本次增资完成后,康达新材(泰国)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泰铢增至50,000万泰铢,双方持有股权比例不变。
(二)关联关系说明
腾轩贸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腾轩贸易系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泰国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建祥、刘丙江、宋兆庆、陈宇均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腾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6,215.4133万元港币;
3、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4、成立日期:2013年5月9日;
5、企业编号:1904768;
6、公司住所:FLAT 8 12/F, TOWER 1,CHINA HONG KONG CITY, 33, CANTON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7、经营范围:贸易;
8、股权结构:天津唐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9、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10、腾轩贸易的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
11、经查询,腾轩贸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共同增资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Kangda New Materials(Thailand)Co., LTD.;
2、公司中文名称:康达新材(泰国)有限公司;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营业期限:2024年1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5、注册资本:200万泰铢[注];
6、登记编号:0145567000439;
7、法定代表人:仇宝瑞;
8、注册地址:泰国大城府乌泰县乌泰镇第四村500号;
9、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各类胶粘剂、涂料、原厂化学品、工业化学品、清洁化学品、化妆品、各类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加工业务。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9.99%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1、康达新材(泰国)的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
12、经查询,康达新材(泰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注:上述注册资本为前次共同增资前的金额,前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应为10,000万泰铢,目前尚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公司与腾轩贸易共同对康达新材(泰国)进行增资,双方均按照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出资,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1、被投资人(甲方):康达新材(泰国)有限公司
2、出资人1 (乙方):腾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出资人2 (丙方):上海康达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二)增资情况
康达新材(泰国)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泰铢增至50,000万泰铢,对应新增普通股400万股,每股面值100.00泰铢。
(三)出资安排
1、腾轩贸易以自有资金出资4万泰铢。
2、康达新材(香港)以自有资金出资39,996万泰铢。
(四)股权结构
增资前:
■
增资后:
■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 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共同增资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同业竞争和土地租赁等事宜,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若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2025年年初至今,公司与腾轩贸易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49795.02万泰铢。
八、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康达新材(泰国)项目所需款项和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提升康达新材(泰国)的资本实力,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推进其更好地开展市场业务,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康达新材(泰国)增资完成后,依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本次增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系基于公司境外制造基地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尚需履行泰国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企业登记变更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境外的法律法规、商业及文化环境等与中国境内存在差异,康达新材(泰国)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市场需求变化、运营管理等风险。公司将会根据外部环境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风险防范运行机制,提升对外投资、运营管理的监督与控制,降低投资风险。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泰国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康达新材(泰国)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向泰国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124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6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3)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3、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对议案1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8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11月28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刘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刘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股数: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12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9月30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10,05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2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7.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49,999.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49,988.1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10Z0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022年8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南康达”)和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鑫宇”)分别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9月20日,公司及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科技”)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康达新科技募集资金的存储并将该资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齐化”)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根据丰南康达“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建设情况,综合考虑项目付款进度、自有或自筹资金调度及建设周期等因素,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1,628万元用途,用于全资子公司康达新科技对大连齐化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
公司通过控股大连齐化,可以进一步延伸环氧系列产品上游产业链布局,整合公司在风电领域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管理优势及一体化运作的优势,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是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和战略升级的需要。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特种树脂在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领域的应用,特种树脂中电子级环氧树脂是覆铜板的关键基础材料,此次变更募投收购大连齐化有利于公司向电子级环氧树脂领域进行规模化延伸和布局。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累计金额为129,123,581.01元,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9,123,581.01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10Z0216号)。2022年8月18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先期投入129,123,581.01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附表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2年12月23日一一2023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2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累计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23年12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额度未超获批额度,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2月8日一一2024年12月7日)。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额度未超获批额度,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1月25日一一2025年11月24日)。2024年11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元整。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4,899.60 万元,未使用金额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00%,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形。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 2025年9月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止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表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金额单位:万元
■
注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含历年手续费支出及结项补流支出;
注2: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尚在建设中,募集资金需继续投入;
注3: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产生差异的原因是项目土建工程部分变更增加部分施工内容导致实际投入金额超出预计金额,超出的173.12万元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
注4: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产生差异的原因是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14,250.00万元及利息收入。
附表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金额单位:万元
■
注1: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自2025年1月初正式投产,当月已实现产能,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即2025年1-9月,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2:项目承诺效益来源于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预计的完全达产的年均收益。
注3: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自2025年1月初正式投产,截止至2025年9月30日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达到满产状态故未达到预计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