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6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雪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雪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4-87908676
电子邮箱:ir@piagroup.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简历
王雪,女,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曾任职于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3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杨丹萍女士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杨丹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杨丹萍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杨丹萍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杨丹萍女士的离任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杨丹萍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丹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杨丹萍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杨丹萍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三、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赵大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赵大东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赵大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简历
赵大东,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武汉东方骏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顾问。曾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艾默生公司中国区总经理,美国TRW公司首席代表、中国部总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国际合作处负责人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大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赵大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1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周兴宥先生、潘进先生、郭志明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7)。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成员共有8名,公司拟补选1名董事。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朱雪松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简历
朱雪松,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均胜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23年4月至2024年8月担任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雪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剑峰先生控制企业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朱雪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5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299.28万元。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周兴宥先生、潘进先生、郭志明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新增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一致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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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同类业务比例以2024年度数据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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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胜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均普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二)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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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剑峰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均普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三)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先生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均普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能够顺利执行完成,具有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与出租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最终价格通过市场化竞争或综合考虑人工、采购、税费等各项成本,结合市场定价及公司正常盈利空间确定最终定价,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并与所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服务费用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法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新增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新增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7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日
至2025年1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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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至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至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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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日9:3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于2025年12月1日9:30-15:00,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2、邮编:315040
3、电话:0574-87908676
4、传真:0574-89078964
5、邮箱:IR@piagroup.com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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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