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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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宋树清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雍、王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