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9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富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富琳先生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次选举完成后, 其变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富琳简历
王富琳,1976年03月出生,中国台湾,台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EMBA。
经历:2024年2月至2025年11月担任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9年9月至2013年6月担任领泰管道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1年6月至2009年8月担任协伟集成电路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营运经理;1999年8月至2001年06月担任协昆股份有限公司监工、业务课长、业务经理。
现职:2013年7月迄今担任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合约部资深经理、协理。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5-050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14日、11月17日、1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公司收盘价格为58.18元。根据中证指数网(www.csindex.com.cn)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行业“E建筑业”门类下的“E49建筑安装业”最新市净率为3.59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6.65倍,公司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当前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生产经营风险: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1.09亿元,同比下降29.6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经营风险。
● 股东减持风险:公司于2025年9月2日披露了股东EVER CREATIVE INVESTMENTS LTD.(以下简称“EVER CREATIVE”)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减持期间:2025年9月23日~2025年12月22日,目前股东EVER CREATIVE仍在减持期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东减持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14日、11月17日、1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件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IPO前股东EVER CREATIVE INVESTMENTS LTD.于2025年9月2日披露了减持计划公告,目前仍在减持期间内。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生产经营风险
2025年10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1.09亿元,同比下降29.6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经营风险。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2025年11月18日收盘,公司收盘价格为58.18元。根据中证指数网(www.csindex.com.cn)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行业“E建筑业”门类下的“E49建筑安装业”最新市净率为3.59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6.65倍,公司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当前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股东减持风险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披露了股东EVER CREATIVE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减持期间:2025年9月23日~2025年12月22日,EVER CREATIVE于2025年11月18日减持13万股,目前股东仍在减持期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东减持风险。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8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祖骧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繁骏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3、4、5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团结、杜羽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