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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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6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昝荣师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张捷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的以下服务:1、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年度其他审计鉴证服务,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3、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咨询及监管所需相关材料;4、提供决算填报协助及审核服务。本期审计费用96.00万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雅迪、郭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