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6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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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昝荣师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张捷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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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的以下服务:1、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年度其他审计鉴证服务,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3、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咨询及监管所需相关材料;4、提供决算填报协助及审核服务。本期审计费用96.00万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雅迪、郭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