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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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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仲秋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董事会秘书祁峰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秦谯、副总经理佘笑梅、谭小平、王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国荣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均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小江、王念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