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6版)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双方任何一方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范围内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协议项下互保债券和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者分次使用。
(三)协议项下互保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5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最长不超过债券(或者贷款)存续期及债券(或者贷款)到期之日起3年。
(四)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10年(注:协议生效日为2023年1月16日),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都有权向对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双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必须同时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五)协议所规定的互保额度与保证期限是总则性的,总金额范围与期限内的每一笔担保的具体金额、保证期限、保证责任及生效条件等由相应的具体保证合同或者担保函约定,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但上述具体保证合同或者担保函的约定不能和本合同相关条款相抵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调整与方大特钢互保的额度是为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满足双方中长期融资需求,促进双方更好地发展;方大特钢为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同时双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必须同时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可以有效保障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方大特钢互保是为了满足双方业务发展的需要,方大特钢经营指标及财务指标稳健,资产质量良好,同意公司与方大特钢调整互相额度。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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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9%,其中:公司与方大特钢的互保额度为10亿元(公司为方大特钢实际提供反担保的4亿元包含在上述互保额度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8%;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6亿元(实际提供担保0.5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1%。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5-05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要求,结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拟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6项制度,并制定《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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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全文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5-05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废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或者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子议案1 至议案6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及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与方大特钢互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与方大特钢互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协议其他内容不变。关联董事马卓先生、邱亚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调整与方大特钢互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