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5-041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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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对上述议案1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6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赵文毓
联系电话:010-62071047
联系传真:010-82809807-1115
联系邮箱:securities@china-hbp.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6层
邮政编码:100088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05日
附件1: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4”,投票简称:“惠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4)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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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2、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5-039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履行天然气业务资产处置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惠博普”)的天然气运营业务主要包括城市燃气、天然气管道运营管理、LNG/CNG加气站业务,该业务由子公司北京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油科思”)及其子公司专门负责。华油科思同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湖南长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和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长沙城发能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燃气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为解决上述同业竞争关系,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出具了《关于处置天然气业务相关资产的承诺函》,该承诺明确公司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与第三方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交易,完成天然气业务相关资产的处置。由于承诺尚未履行完毕且即将到期,为了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进一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拟对该承诺进行延期。
二、原承诺背景及主要内容
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出具了《关于处置天然气业务相关资产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鉴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科思”)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湖南长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长沙城发能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燃气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公司现承诺:
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与第三方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交易,完成天然气业务相关资产的处置。
除上述业务调整外,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本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的整合。”
三、承诺履行情况及延期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履行各项承诺,积极推动天然气业务资产的处置工作,为尽快履行剥离天然气运营相关资产,公司在市场上广泛寻找买家,并委托了专业的财务顾问,借助专业机构的渠道等优势,在市场上寻找有意向的潜在买方。但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目前国内燃气行业整体不景气,潜在买方的实际报价与账面净资产差距较大。由于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若以低于账面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出售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投资者利益。根据近几年的出售活动,公司判断短期内在不形成处置损失的情况下转让难度较大,资产处置的具体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进而导致承诺的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拟对该承诺进行延期。
该项承诺的变更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三条中“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形。
四、承诺延期内容
基于当前的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包括广大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拟对承诺的原资产处置承诺期延期3年,除上述变更外,其余内容均维持不变。变更后承诺的具体内容为:
“鉴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科思”)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湖南长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长沙城发能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燃气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公司现承诺:
于2028年12月31日前,与第三方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交易,完成天然气业务相关资产的处置。
除上述业务调整外,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本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的整合。”
五、本次承诺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发展。公司在承诺履行期限内,将继续积极推进天然气运营业务资产的处置工作,确保在承诺期限内将天然气业务资产尽快剥离。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履行天然气业务资产处置承诺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
1、为有效履行相关承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延期履行天然气业务同业竞争承诺。
2、本次公司对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延期后的承诺自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本事项业经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承诺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本次延期是基于客观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调整的内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延期履行天然气业务资产处置承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于处置天然气业务相关资产的承诺函(2025年)。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关于处置天然气业务相关资产的承诺函
鉴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油科思”)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湖南长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长沙城发能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燃气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公司现承诺:
于2028年12月31日前,与第三方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交易,完成天然气业务相关资产的处置。
除上述业务调整外,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本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的整合。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5-040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
环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惠华”)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美元7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美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及非融资性保函,同意公司为香港惠华提供总额不超过美元7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同意授权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中炜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UNIT C, 17/F, UNITED CENTRE,95 QUEENSWAY, Admiralty, Hong Kong
3、执行董事:伍小兵
4、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4,594.3854万美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检查维护石油生产设施、投资、贸易、技术服务、承包工程
7、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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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港惠华总资产为171,812.28万元,总负债62,812.12万元,净资产109,000.1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67,118.58万元,利润总额-8,354.12万元,净利润-8,440.07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香港惠华总资产为243,298.80万元,总负债111,298.39万元,净资产132,000.4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54,344.69万元,利润总额10,863.84万元,净利润10,808.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5年9月30日,香港惠华的资产负债率为45.75%。
香港惠华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不超过700万美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保函开立之日起至保函到期之日止。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公司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香港惠华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香港惠华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将用于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香港惠华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度为79,631.95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0,907.33万元人民币,占2024年末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3.34%;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824.46万元,占2024年末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3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5-038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解决
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博普”)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团”)出具的《关于延期履行〈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变更后)〉的函》和间接控股股东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出具的《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025年)》,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水业集团、城发集团拟分别对2023年1月31日和2024年7月30日出具的《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进行延期。
二、原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水业集团出具的《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水业集团于2023年1月31日出具了《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购取得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控制权,本公司承诺自取得并持续拥有惠博普控制权且惠博普持续保持上市公司地位期间,采取如下避免与惠博普同业竞争的措施:
1、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与惠博普存在同业竞争的污水处理运营业务相关企业(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达到如下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启动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将相关企业注入惠博普:
(1)最近一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口径)不低于2.8亿元人民币;
(2)生产经营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方面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股权、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4)内部控制及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
(5)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
2、若本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前(“承诺期”)未能完成相关企业注入惠博普,则在承诺期结束前,本公司承诺委托惠博普全面托管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委托经营期限至相关企业符合上述注入条件并完成注入惠博普为止,自托管之日起至相关企业注入惠博普前,本公司严格遵守并将促成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遵守托管协议,尊重惠博普的各项托管权利,且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达成不利于惠博普利益或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交易和安排。
3、如届时惠博普有意向对外转让其污水处理业务及相关资产,则本公司承诺按照依法评估的公允价值协商收购,以消除与惠博普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
4、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对惠博普保持实质性控制关系期间,本公司保证不利用自身对惠博普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惠博普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本公司取得惠博普实际控制权后,除上述需要解决的潜在同业竞争外,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发生与惠博普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6、无论何种原因,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惠博普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本公司承诺惠博普优先享有上述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若惠博普放弃上述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则本公司可以先行进行投资、开发及经营,届时就因此而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就解决的时间及方式另行做出承诺。
7、本公司在避免和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方面所做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二)城发集团出具的《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024年7月30日城发集团出具了《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本公司通过子公司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水业集团”)收购取得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控制权,本公司承诺自取得并持续拥有惠博普控制权且惠博普持续保持上市公司地位期间,采取如下避免与惠博普同业竞争的措施:
1、鉴于惠博普已制定了处置与天然气运营业务相关资产的计划,有意出售所持相关企业股权,本公司承诺自取得惠博普实际控制权之日起60个月内,惠博普将其持有的相关企业的股权按市场评估价格剥离之时,如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需要本公司在长沙水业集团上述事项表决中进行投票的,本公司将无条件在长沙水业集团相关表决中投赞成票(依法需回避的除外)。
2、公司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以下简称“承诺期”),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污水处理运营业务相关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惠博普或其他无关联的第三方,以消除与惠博普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
3、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对惠博普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惠博普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惠博普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公司取得惠博普实际控制权后,除上述需要解决的潜在同业竞争外,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再发生与惠博普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5、无论何种原因,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惠博普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本公司承诺惠博普优先享有上述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若惠博普放弃上述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则本公司可以先行进行投资、开发及经营,届时就因此而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就解决的时间及方式另行做出承诺。
6、本公司在避免和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方面所做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7、在本公司拥有长沙水业集团实际控制权期间,本公司将积极督促长沙水业集团履行解决和避免与惠博普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三、承诺履行情况及延期的主要原因
1、水业集团自出具《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来,一直积极致力于履行承诺。对前述承诺的第3-7项,水业集团均积极履行,未以惠博普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未损害惠博普及其股东的权益。对于前述承诺的第1、2项,水业集团于2023年4月启动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入惠博普工作,完成了报批、停牌、公告、审计、评估等工作,但在此期间,长沙市政府启动城区排水一体化改革,计划将长沙市污水处理厂、管网、泵站等市政排水设施移交水业集团进行集约化、专业化运营,逐步实现“厂站网”一体化管理,并同步正在推进污水处理厂“按效付费”工作,上述事项将对水业集团控制和管理的污水处理运营业务相关企业的资产范围、盈利能力及估值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影响。目前,水业集团正按照排水一体化改革精神,积极推动“厂站网”一体化移交接收,上述影响相关企业注入惠博普的因素预计无法在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消除,因此对原有承诺进行延期。
2、城发集团自做出上述相关承诺以来,一直积极致力于履行承诺。在承诺期内,对于承诺第1项,暂未有需城发集团投票表决的相关事项。对于承诺第3-7项,城发集团均积极履行,未以惠博普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未损害惠博普及其股东的权益。对于承诺第2项,城发集团在承诺期内一直积极推进解决同业竞争的有关方案,但由于上述排水一体化改革也将对城发集团转让污水处理运营业务相关企业产生较大不确定性影响。预计无法在原承诺到期日前完成相关企业的转让事宜,因此对原有承诺进行延期。
上述承诺延期的事项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三条中“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情形。
四、承诺延期的具体内容
基于当前的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包括广大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水业集团及城发集团拟对承诺进行如下变更:
(一)水业集团对《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进行延期
水业集团拟将原承诺第2项完成资产注入的承诺期延后3年至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内容如下:
“2、若本公司在2028年12月31日前(“承诺期”)未能完成相关企业注入惠博普,则在承诺期结束前,本公司承诺委托惠博普全面托管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委托经营期限至相关企业符合上述注入条件并完成注入惠博普为止,自托管之日起至相关企业注入惠博普前,本公司严格遵守并将促成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遵守托管协议,尊重惠博普的各项托管权利,且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达成不利于惠博普利益或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交易和安排。”
(二)城发集团对《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进行延期
城发集团拟将原承诺第2项的承诺期延后2年至2027年12月31日前,具体内容如下:
“2、公司承诺在2027年12月31日前(以下简称“承诺期”),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污水处理运营业务相关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惠博普或其他无关联的第三方,以消除与惠博普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
五、本次承诺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承诺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有效解决公司与水业集团、城发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除因客观因素影响将承诺时间延期外,不存在其他变更承诺内容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潘青、周彤群、周耀武、刘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董事会意见:
1、为有效履行相关承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水业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城发集团对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有关内容进行延期。
2、本次水业集团、城发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延期后的承诺自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本事项业经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水业集团、城发集团本次延长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期限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有效解决公司与水业集团、城发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因客观因素影响将承诺时间延期外,不存在其他变更承诺内容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提示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025年);
4、长沙城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025年)。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025年)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承诺自取得并持续拥有惠博普控制权且惠博普持续保持上市公司地位期间,采取如下避免与惠博普同业竞争的措施:
1.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与惠博普存在同业竞争的污水处理运营业务相关企业(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达到如下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启动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将相关企业注入惠博普:
(1)最近一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口径)不低于2.8亿元人民币;
(2)生产经营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方面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股权、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4)内部控制及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
(5)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
2.若本公司在2028年12月31日前(“承诺期”)未能完成相关企业注入惠博普,则在承诺期结束前,本公司承诺委托惠博普全面托管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委托经营期限至相关企业符合上述注入条件并完成注入惠博普为止,自托管之日起至相关企业注入惠博普前,本公司严格遵守并将促成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遵守托管协议,尊重惠博普的各项托管权利,且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达成不利于惠博普利益或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交易和安排。
3.如届时惠博普有意向对外转让其污水处理业务及相关资产,则本公司承诺按照依法评估的公允价值协商收购,以消除与惠博普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
4.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对惠博普保持实质性控制关系期间,本公司保证不利用自身对惠博普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惠博普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本公司取得惠博普实际控制权后,除上述需要解决的潜在同业竞争外,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发生与惠博普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6.无论何种原因,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惠博普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本公司承诺惠博普优先享有上述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若惠博普放弃上述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则本公司可以先行进行投资、开发及经营,届时就因此而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就解决的时间及方式另行做出承诺。
7.本公司在避免和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方面所做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附件2:
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025年)
本公司通过子公司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水业集团”)收购取得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控制权,本公司承诺自取得并持续拥有惠博普控制权且惠博普持续保持上市公司地位期间,采取如下避免与惠博普同业竞争的措施:
1.鉴于惠博普已制定了处置与天然气运营业务相关资产的计划,有意出售所持相关企业股权,本公司承诺自取得惠博普实际控制权之日起60个月内,惠博普将其持有的相关企业的股权按市场评估价格剥离之时,如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需要本公司在长沙水业集团上述事项表决中进行投票的,本公司将无条件在长沙水业集团相关表决中投赞成票(依法需回避的除外)。
2.公司承诺在2027年12月31日前(以下简称“承诺期”),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污水处理运营业务相关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惠博普或其他无关联的第三方,以消除与惠博普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
3.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对惠博普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惠博普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惠博普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公司取得惠博普实际控制权后,除上述需要解决的潜在同业竞争外,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再发生与惠博普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5.无论何种原因,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惠博普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本公司承诺惠博普优先享有上述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若惠博普放弃上述投资、开发及经营机会,则本公司可以先行进行投资、开发及经营,届时就因此而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就解决的时间及方式另行做出承诺。
6.本公司在避免和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方面所做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7.在本公司拥有长沙水业集团实际控制权期间,本公司将积极督促长沙水业集团履行解决和避免与惠博普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5-03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2月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潘青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延期履行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潘青、周彤群、周耀武、刘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2025年12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延期履行天然气业务资产处置承诺的议案》
同意本次延期履行天然气业务资产处置承诺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2025年12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期履行天然气业务资产处置承诺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惠华”)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美元7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美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及非融资性保函,同意公司为香港惠华提供总额不超过美元7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中炜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请见2025年12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请见2025年12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