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5年11月24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目前,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提示性公告
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25年11月24日起进入清算期。《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全文于2025年12月1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