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9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百利锂电为被告一;公司为被告二。
● 涉案的金额: 28,250,938.78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截至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一、本次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常州市新北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锂电”)及公司与常州百和菱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收到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已组织法务人员及相关部门核实情况,积极收集证据,做好应诉准备,维护公司权益。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事实及诉讼请求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常州百和菱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一: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
被告二: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常州市新北人民法院
(二)诉讼请求
1. 判决被告一支付货款共计28,250,938.78元;
2. 以未付本金为基数、自2025年7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
3. 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以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有长期产品供销合作,原告为供货方,被告为采购方。原告认为自2020年至今,被告仍然拖欠原告货款28,250,938.78元尚未支付。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已采取各项措施,收集证据,组织法务人员做好应诉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百利科技
股票代码:60395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东一路13号金岳医药公司办公楼409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院北辰世纪中心A座1532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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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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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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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存在持有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的可能。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106,105,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4,807.88万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81%)于2025年10月16日10时至2025年10月17日10时被北京金融法院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并由竞买人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竞得。上述司法拍卖股份于2025年12月10日完成过户登记。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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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新海新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目前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28,557,2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49.21%;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股份总数为58,026,35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荣
日期:2025年12月1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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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荣
日期: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