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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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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以差额选举方式选举朱科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选举结果已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朱科权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六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个人简历

朱科权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宁波市振马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余姚市姝莹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任公司销售部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朱科权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永兴东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裕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亚萍女士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许海云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齐晓琳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珂豪、陈连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1、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2、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选举,确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黄裕昌先生(董事长)、张利英女士、黄轼先生;

2、独立董事:俞雅乖女士、赵意奋女士、张建明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朱科权先生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1)战略委员会

黄裕昌(主任委员)、黄轼、张建明

(2)审计委员会

俞雅乖(主任委员)、赵意奋、张利英

(3)提名委员会

张建明(主任委员)、黄裕昌、赵意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赵意奋(主任委员)、黄裕昌、俞雅乖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为独立董事,且成员中有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俞雅乖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和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黄裕昌先生

2、副总经理:黄轼先生、齐晓琳女士

3、财务总监:许海云女士

4、董事会秘书:黄亚萍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杨清卿女士

上述人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黄亚萍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杨清卿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永兴东路18号

联系电话:0574-6269 9962

联系邮箱:info@dechang-motor.com

三、换届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陈希琴女士、包建亚女士、马良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朱科权先生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同时《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朱巧芬女士、戚盈盈女士、董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一、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1、黄裕昌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生,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德昌有限执行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公告日,黄裕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4.36%股权,与张利英女士、黄轼先生同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2、黄轼先生,中国国籍,1989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截至公告日,黄轼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00%股权,与黄裕昌先生、张利英女士同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3、齐晓琳女士,中国国籍,1989年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12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齐晓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黄轼先生为夫妻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4、许海云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05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许海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5、黄亚萍女士,1988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曾任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7月入职公司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5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黄亚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二、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

1、杨清卿女士,中国国籍,199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23年11月入职公司,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5年7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截至公告日,杨清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5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黄裕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黄裕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专业委员会组成进行了逐一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主任委员:黄裕昌,委员:黄轼、张建明(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主任委员:俞雅乖(独立董事),委员:赵意奋(独立董事)、张利英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主任委员:张建明(独立董事),委员:黄裕昌、赵意奋(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主任委员:赵意奋(独立董事),委员:黄裕昌、俞雅乖(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裕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逐一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轼先生、齐晓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海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亚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清卿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

3、《2025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