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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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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1号楼2楼会议室214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经公司事先认可的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16号楼1楼。

(三)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7: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14: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弘

联系邮箱:ir@holly-wave.com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3,640.1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目前尚未支付待结项后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IPO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291.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5,239.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051.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由其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202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已于2024年终止,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止至2025年12月12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5年12月;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根据当前市场需求对“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予以调整;

3.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结项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等,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秉持节约、合理、高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障项目质量、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强化项目各环节费用的管控与监督,通过合理调度、优化配置各项资源,有效降低项目成本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且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亦产生相应利息收益。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40.11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目前尚未支付待结项后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英女士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离任时间为预计时间,在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前,刘英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出现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在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前,刘英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刘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本次独立董事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刘英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刘英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龚书喜先生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审查意见:经审查,本次提名已征得候选人的同意,龚书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具有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更换龚书喜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龚书喜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若独立董事候选人龚书喜先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龚书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李吉龙(主任委员)、方卫中、申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许霞(主任委员)、龚书喜、方卫中。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龚书喜(主任委员)、许霞、方卫中。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龚书喜(主任委员)、许霞、方卫中。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许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龚书喜先生,男,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至今,任教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1999年至2017年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天线与微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天线与电磁散射研究所所长;2016年7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书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具有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