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2025-02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要求和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取消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自然免职、人员由原派出单位负责安置,《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2025-020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2024 年7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履职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止。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30日(周二)上午9:30在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7层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2025-02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2024 年7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履职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止。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一、《公司章程》主要修改情况
本次修改主要是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董事会新增一名职工董事及一名独立董事,以及“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
二、《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修改情况
本次修改主要是删除监事相关表述,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以及“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修改情况
本次修改主要是删除监事相关表述,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删除与《公司章程》中重复的内容,以及“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稿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2025-021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7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
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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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程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25年12月26日以前将相关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二) 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25日-12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三) 登记地点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A座29层
邮政编码:100004
电话:010-65358910
传真:010-65053862
联系人:章侃
六、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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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