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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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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92版)

2025-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2版)

注2: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E-P Equipment Europe BV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00万欧元,其中包含预计为其全资子公司EP Equipment Germany GmbH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预计为100万欧元。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具体调剂原则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未列举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新设或新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可按照实际情况在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生效期间内新设的子公司可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2、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3.湖北中力机械有限公司

4.湖北中力铸造有限公司

5.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6.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柳晓宇、杭州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股权比例58.00%,对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形成控制

7.E-P Equipment Europe BV

8. EP Equipment Germany GmbH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各方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是为了获取金融机构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运作效率,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业务和各项资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55%;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4.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9%。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